各二级学院:
根据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规划和2014年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》(鄂教职成〔2013〕9号)和省教育厅关于招生专业工作的相关精神,学校研究决定,启动2015年专业调整和2015年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,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专业调整
新专业申报、专业更名、专业撤销依据《武汉交通职业学院专业设置规划(2014年—2020年)》进行。
二、不设置专业方向
根据省教育厅招生专业工作要求,从2014年开始,在进行招生专业宣传时,一律不设置专业方向。对于现有设置方向的专业,各二级学院对于认为专业方向设置比较成熟的,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,专业方向按高职专业目录作为新专业进行申报。航海学院“轮机工程技术”须进行专业调整;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“轮机工程技术(船舶动力方向)”专业名称规范为“轮机工程技术”,专业代码:520405。
三、2015年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
各二级学院报送2015年拟招生专业书面报告。
四、有关材料要求
相关二级学院将专业调整、新专业申报等材料于2014年6月9日前报送教学处,应提交以下材料:
(一)专业调整材料。
1.专业撤销材料。
(1)撤销专业报告。报告主要内容包括:撤销理由、简述为专业发展所做的主要努力等;
(2)2015年专业调整汇总表(附件1)。
2.专业更名材料。
(1)专业更名报告。报告主要内容包括:更名理由、简述更名后专业培养目标的变化、人才需求预测情况、专业办学条件:专业负责人简介、主要专业教师基本情况、专业实践教学环境与设备、专业实习实训基地情况等;
(2)专业人才培养方案;
(3)必需的教学管理文件;
(4)其他支撑材料;
(5)2015年专业调整汇总表(附件1)。
(二)新专业申报材料。
1.高等学校增设高职高专专业申请表;(附件2从教务处下载专区新专业申报中下载)
2.专业人才培养方案;
3.2015年专业调整汇总表(附件1)。
上述材料一式三份,同时报送电子文档。
(三)2015年拟招生专业材料。
各二级学院将2015年拟招生专业书面报告(一式一份,包括电子文档),于2014年8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。
联系人:郭晶 朱华
联系电话:88756053 88756056
附件:
1.2015年专业调整汇总表
2.高等学校增设高职高专专业申请表
以上附件从教务处网站“下载专区”“新专业申报”中下载
教务处
2014年5月30日